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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事关开学!泗县发布最新通告!

    信息发布者:sxwfcw
    2020-04-25 08:57:53   转载

    为有序做好全县中小学开学复课工作,根据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《关于宿州市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后续开学复课工作安排的通告》要求,结合我县实际,就我县中小学2020年春季学期后续开学复课工作通告如下:一、时间安排
    按照分类分批、错时错峰开学原则,后续开学复课分三个阶段实施:第一阶段:4月25日前,高中二年级,初中二年级,小学四、五、六年级完成复学验收,预备4月27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。第二阶段:4月26日至5月4日,高中一年级、初中一年级,中职学校(含技工学校)其他年级,小学一、二、三年级,特殊教育学校完成复学验收,预备5月7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。
    第三阶段:5月7日至5月11日,虹坤学校,幼儿园(含民办园及待批民办幼教点)完成复学验收,预备5月13日组织学生返校复学。各学段学生未全部返校前,其他社会培训机构一律不得组织线下培训。各学段学生全部返校后,其他社会培训机构必须向县复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复学申请,经复学验收组验收合格后,方可组织线下培训。二、工作要求
    1、各乡镇、开发区和县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坚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专人负责,切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及开学复课各项工作,确保学校建立完善防控工作体系、合理制定师生返校方案、精准摸排师生健康状况、充分储备防控物资、周密部署防控措施、全面完成校园清洁、科学做好教学准备。各乡镇、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学校复学验收组织领导工作,县教体局、公安局、卫健委、市场监管局要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要求,落实各学校复学“五位一体”包保人员,全力配合做好学校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和复学验收工作。2、各学校要严格按照《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》、《安徽省普通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四》及《安徽省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(二》等规定,全面落实宿州市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核査验收18条规定,确保学校符合开学复课要求并通过实地验收,切实做到师生返校前准备到位、返校时秩序井然、返校后安全平稳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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